此外,最近六个月涉及「额外印花税」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:
(II) 买家印花税除《印花税条例》另有规定外,「买家印花税」适用于所有在2012年10月27日或以后取得的住宅物业。 最近六个月涉及「买家印花税」的宗数及款额表列如下:
(III) 双倍从价印花税及新住宅从价印花税除《印花税条例》另有规定外,「从价印花税」第1标准第1部税率(即划一为15%的「新住宅印花税」税率)适用于任何在2016年11月5日或以后签立以取得住宅物业的文书;「从价印花税」第1标准第2部税率(即《2018年印花税(修订)条例》生效前的「从价印花税」第1标准税率,一般称作「双倍从价印花税」税率)則继续适用于非住宅物业交易的文书。 最近六个月签立的物业交易文书,并须按第1标准第1部税率及第1标准第2部税率征收「从价印花税」的宗数及款额,表列如下: 





